企业预缴所得税时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预缴所得税时可享受以下税收优惠政策:
- 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134:
-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 25%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 20%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小型微利企业需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00 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 300 人、资产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等三个条件,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即可享受优惠政策。
-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被认定为 “高新技术企业” 的科技企业,减按 15% 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在月度、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以及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时均可享受.
-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优惠政策: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 15%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预缴所得税时可享受该政策.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100% 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200% 在税前摊销。企业在预缴所得税时,可按规定自行计算加计扣除金额,在申报时填写相关表格享受优惠.
- 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企业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 500 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预缴时即可享受该政策.
2024年12月20日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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